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 3.15维权进行时 | 东方语学院开展“青年消费新主张”一站式学生社区活动
发布时间:2025-03-18 作者:东方语学院 点击率:

为帮助大学生更好地识别假冒伪劣产品,掌握维权方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避免掉入常见的消费陷阱,3月14日,东方语学院在綦江校区4栋101一站式学生社区举办了“3.15维权—青年消费新主张”主题活动。活动由2024级辅导员吕亚娟主持,部分班级同学参加。



活动开场辅导员吕亚娟老师简要介绍“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背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源于1962年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基本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和表达意见权。这一演讲推动了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发展。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ConsumersInternational, CI)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促进全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消费者运动的发展。



随后,吕亚娟老师通过展示常见商品的真假对比(如食品、日用品、电子产品等),讲解如何通过包装、标识、防伪码等识别假冒伪劣产品。并且和同学们从实体商品上,通过细节对比进行辨认真伪商品,大家积极参与,兴趣十足。



在辨认真伪商品体验的活动环节,辅导员吕亚娟老师向大家普及维权法律常识:简要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核心条款(如“7天无理由退货”“假一赔三”等)。并从线下购物买到假货、拍摄写真旅游等遇到隐性消费、网购商品与描述不符和外卖食品出现问题这四类常见消费安全问题出发,大家各抒己见,分享经历。



在活动的最后,大家参与横幅签字仪式。吕老师带领全体参与者在“3.15维权进行时:青年消费新主张”的横幅上签字,承诺理性消费,积极维权。横幅将在活动结束后保留在办公室内,作为活动的纪念和宣传。



本次活动通过科普和消费盲点警示等创新形式,深度融入大学生日常生活场景,帮助青年学子快速掌握消费维权要领,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感,为凝聚社会共治力量、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注入了青春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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