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须知
更新时间:2026-04-08 浏览量: 来源:纪检监察室
为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维护校园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我校设立了监督举报平台,用于广大师生对违反纪律、职务失职等问题进行举报投诉。
一、受理范围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 对党员干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匿名诬告、制造谣言、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行为。
3. 对党政领导干部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4. 对全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领域违反相关纪律的行为。
二、注意事项
1. 举报投诉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捏造事实或故意诽谤他人。
2. 举报投诉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3. 对于恶意举报、捏造事实等不实举报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监督举报途径
1. 线上监督举报平台:微信服务号搜索“重外智慧校园”——学生/教师——学生服务/教工自助——举报投诉
2. 监督举报电话:023-88790729,19936643239
3. 通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回兴街道龙石路18号(邮政编码4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