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立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其中专项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专项重点课题按照《2025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研究题目申报,一般课题(含专项)、青年课题自拟申报题目。
(二)研究周期
各类课题研究周期一般2-3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咨政类课题研究周期1-2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三)资助标准
本年度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重大课题拟立项5项,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重点课题(含专项重点课题)拟立项250项左右,年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1万元/项,专项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5000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及以上管理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责任。
(二)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或科级及以上管理职务。
(三)青年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6月3日之后出生)。
三、申报程序
课题申报人通过登录“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网址http://61.186.207.11/,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及《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附件3)。《申报书》《论证活页》以系统下载版本为准,附件仅作参考。
无平台帐号的申报人需先进行个人注册。个人注册成功后即可在管理平台开放时间内在线填报课题申报书,相关操作流程及填报要求详见管理平台界面提示。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为6月3日—6月19日,管理平台将于6月10日0时至6月19日24时上线开放,课题申报人网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19日24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重大课题、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名称须与课题指南题目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中咨政类课题申报须有咨政性预期成果并作为结题必备条件;专项重点课题根据课题指南选题方向自拟具体申报名称(保持选题编号不变),均不得添加副标题;一般课题(含专项)、青年课题由申报人按照课题类型自拟课题名称。所有自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律不加副标题。
(二)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设计指向教育中宏观层面研究,尽量与我市教育科研实验基地协同申报,鼓励高校与区县、校际之间等协同申报,服务教育决策和知识创新;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面向教育中微观层面研究,服务教育质量提升;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面向教学改革中微观层面研究,服务教育教学改革。
(三)作为课题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不作为课题负责人只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以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申报;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重复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凡发现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将取消5年申报资格。
六、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将《2025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于6月20日10:00前交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以“二级单位+2025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命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逾期和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要求
(一)请各二级单位广泛发动组织申报,加强申报指导,提高申报质量,同时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信息。
(二)网络申报详见《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网上申报操作指南》(管理平台自行下载)。
(三)前期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6月19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的前期科研成果填报。
联系人:陈文婷; 联系电话:88790793
附件1:2025年度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指南.pdf
附件4:2025年度全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信息汇总表.docx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