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 专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47号)要求,现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数量
本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以下简称专区)设置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
专区奖励数量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
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
一、申报办法和程序
专区评奖采取网上申报。全规办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评奖申报系统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评奖申报的网络平台。申报流程详见系统说明,2025年11月5日截止网上申报。
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本次成果的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11月5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材料进行申报。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邮件标题示例:【xxxxxx学院x项】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
(三)报送材料包括:《评审表》WORD版、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PDF版、《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Excel版(附件3),具体要求详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附件4)。成果正文及成果佐证材料。pdf(单个word或pdf文件不得大于50M,若超过50M,可以分成多个文件),本次所有申报材料均无需提供纸质版。
联系人:赵若秀;联系方式:88790793。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doc
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docx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