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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11-07  浏览:  作者: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工作的通知渝教工委函〔2025332要求,现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攻方向

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相结合,重点围绕以下主攻方向深入开展研究阐释:

(一)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主题开展深入研究。研究成果须于202510月至12月期间发表。

(二)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水平;扎实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统一大业;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携手推进现代化,实现共同繁荣;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等主题开展深入研究。研究成果须于20258月至11月期间发表。

研究人员应聚焦上述主攻方向开展研究阐释,主题不能宽泛,研究成果须明确对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相应内容。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研究主题不属于上述主攻方向者,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

二、支持政策

(一)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理论版发表理论研究阐释文章的,追加立项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

(二)在CSSCI来源期刊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理论研究阐释文章的,追加立项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

(三)在《重庆日报》《中国教育报》《学习时报》理论版或其他重要刊物、重要学术会议发表理论研究阐释文章的,追加立项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上述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唯一项目来源为“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具体资助经费根据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预算情况统筹安排。

三、报送要求

1.符合条件的成果完成人须于20251225日前登录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http://xm.jiaowei-cq.com/),并参照《申报工作操作指南》(附件1)完成填报;常见问题请见《申报工作答疑》(附件2)。

2.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12261200,统一将本单位研究阐释成果的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二级单位+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成果”,逾期将不予受理

3.前期相关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在20251226日前未在系统中完成审核认定的成果,不得作为本次申报的前期研究基础填报。

联系人:康欢;联系方式:88790793

 

附件1 申报工作操作指南.docx

附件2 申报工作答疑.docx

附件3 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研究阐释成果申报汇总表.xlsx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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