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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大足石刻研究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12-29  浏览:  作者: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宣传部、重庆市大足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大足石刻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大足石刻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及课题指南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项目通过评审后,纳入2026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不得从其他渠道重复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人可原题申报,也可以紧扣选题方向,自拟题目申报。

(一)重点项目选题

大足石刻数字化应用研究

(二)一般项目选题

1. 大足石刻旅游发展应用研究

2.“两个结合”视域下大足石刻优秀传统文化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2.须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

4. 作为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的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本次的2个项目申报;

5. 未受到因骗取、虚报冒领、挤占、截留和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的相关处理,未纳入“信用重庆”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 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

2. 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委托项目或其他专项等尚未结项的;

3. 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销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4. 因存在学风问题被处理后限制期限未满的。

(二)经费及成果要求

1. 经费标准

重点项目8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

2. 完成时限

重点项目完成时限为2年,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起始时间以签订协议的时间为准。项目组应按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课题开题、中期评议和结题评审,严格按时限要求提交研究成果;课题承担单位及时履行管理责任。

3. 课题结项

重点项目需提交1份不少于5万字的研究报告,一般项目需提交1份不少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均需提供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和咨询报告均需提供知网查重率不高于10%的查重报告。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项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报纸发表1篇与课题立项题目密切相关的论文;

2)撰写的与课题立项题目相关的决策咨询报告被重庆市委、市政府或者大足区委、区政府采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经费拨付方式

本课题研究经费采取分期拨付方式进行,签订《立项协议书》1月内拨付总额60%的启动经费,结项通过后1月内拨付剩余40%经费。

一、申报流程

课题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大足石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1大足石刻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及《大足石刻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611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件(一式5份,A3纸骑马订,申请书和活页材料分别装订统一交至科研处,电子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

二、其他要求

前期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2026110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的前期科研成果填报

联系人:赵若秀;联系方式:88790793

 

附件1:大足石刻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大足石刻研究项目论证活页.docx

附件3:大足石刻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