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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校园网上网账号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6-03-06 浏览:次 来源:信息中心

为保障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规范校园网用户管理,合理分配网络资源,提高网络使用效率,促进校园网络健康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学校对校园网用户实行实名制上网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上网账号开通

  第一条 正式教职工上网账号开通

  新进教职工与人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后,信息中心将根据人事处通知,统一开通与云之家工号一致的校园网上网账号,无需个人额外申请。

  第二条 无云之家工号人员上网账号开通

  申请对象:无云之家工号的外聘教师、外籍教师、学生助理,以及短期来校访问、学术交流、与学校存在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人员。

  办理流程:由相关部门在云之家发起“校园网上网账号开通申请”固定审批流程,选择对应账号类型,下载并填写《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校园网上网账号申请表》,上传完成审批后,由信息中心开通账号。

  实名认证要求:学生助理、第三方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两校区任意校园联通营业厅完成实名认证。

第二章  登录方式及账号密码

  第三条 登录以及绑定方式

(1) 外聘教师、外籍教师

  手机或电脑连接校园网后,通过浏览器访问认证系统页面(地址:10.10.2.10)。输入上网账号和密码,登录即可使用。

(2) 学生助理、第三方人员

  手机或电脑连接校园网后,通过浏览器访问认证系统页面(地址:10.10.2.10)。输入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后点击“自助服务”进入主界面进行绑定,完成绑定后即可使用;

  第四条 上网账号与初始密码规则

(1) 教职工上网账号:上网账号为云之家工号(9位纯数字),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2) 外聘教师、学生助理、第三方人员:上网账号为手机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3) 外籍教师:上网账号和初始密码均为护照号。

注意事项:账号或密码中包含字母的,须大写输入,建议首次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提升账号安全性。

第三章  上网账号报停与注销

  第五条 有使用期限的上网账号续期与注销

  上网账号有效期届满后需继续使用,申请部门需通过云之家发起“校园网上网账号续期申请”审批流程,选择对应账号类型,下载并填写《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校园网上网账号续期申请表》,上传审批完成后,由信息中心办理续期。未按规定申请续期的,账号到期后系统自动报停。

  第六条 教职工(含外籍教师)账号注销

  教职工(含外籍工作人员)因离职、外调等原因不再使用校园网的,信息中心依据云之家离职流程对其账号进行注销。若需重新使用校园网,需按本办法相关条款重新申请开户。

第四章  用户责任与义务

  第七条 账号安全管理

  用户需妥善保管个人上网账号及密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密码遗忘或账号被盗时,应立即联系信息中心申请修改。因账号转借、密码泄露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账号持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合规上网要求

  用户使用校园网须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自觉规范上网行为,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九条 设备安全责任

  用户应保障个人使用的计算机系统安全,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修补操作系统漏洞。因个人设备安全防护不当导致账号丢失、网络异常等情况,相关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咨询方式

  办理过程若如有疑问,请联系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87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