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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动态】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服兵役本科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1   作者:学生处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全体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6年秋季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学生顺利完成资助申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全日制本科生;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

3.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二)下列学生不享受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军士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军士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温馨提醒: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及毕业生,符合条件者仅需提交一次申请材料,请勿重复报送。

二、资助标准

(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标准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批准时间为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二)退役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标准以学费产生的学期为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三)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每年10月组织开展信息审核及申报。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一式两份)

1.申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2.申请退役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的,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注意事项:

(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双面打印;

(2)表格打印后须先到当地征兵办公室、学校财务处盖章;

(3)表格中个人基本信息不得空白,班级、学号确不清楚的可于到校报到确认后手工填写,其余信息须打印输出;

(4)表格须粘贴一寸免冠证件照;

(5)所有表格均须提交原件,彩色复印无效。

(二)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仅限申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学生提供)或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仅限申请退役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的学生提供);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在读学生无需提交)。

(三)本人银行卡(Ⅰ类户)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银行卡开户行限以下银行之一: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复印件上须注明本人姓名及开户银行全称,格式为:××省××市××银行××支行。

四、办理流程

(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1.学生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

(1)在校学生:将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离校毕业生: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3.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二)退役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

1.学生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将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3.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

4.学费减免年限内,按实际就读学年在缴纳学费前提起申请,按学年减免。线上申请流程如下:

(1)微信打开「重外智慧校园」小程序,依次点击「学生服务」—「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2)提交申请后,等待5个工作日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学生特别是服兵役学生全面了解相关政策。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资助,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二)严格审核把关,落实资助政策。各学院要加强对服兵役学生的诚信教育,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同时,须及时将退役学生的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信息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三)按时报送材料,提高工作效率。各学院应在学生申请材料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汇总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逾期未报送的,顺延至下一学期或下一年度同一时段办理。

(四)规范资金发放,确保及时到位。申请材料经学校初审通过后,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资助资金预计于当年12月发放到位。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

两江校区:实训楼学生处103室

綦江校区:教研大楼学生处J2H232室

(二)联系电话

两江校区:韩老师 023-88790732

綦江校区:谢老师 023-87260531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


责审|韩雨辰

复审|易倩文

终审|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