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章程》的公告
更新时间: 2026-10-12 来源:信息公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要求,学校已启动章程修订工作。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款“民办学校应当将章程向社会公示,修订章程应当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现将《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章程(2026年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征求各方意见。
反馈电话:023-88790725
电子邮箱:yb@cqifs.edu.cn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附件: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章程(2026年征求意见稿).PDF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