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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4-27  浏览:  作者: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处(室、馆、中心):

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渝教规办〔20254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须按照《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附件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2)《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3)的相关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二)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投标要求详见《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附件4)。

(三)课题申报人须对课题申报的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申报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

二、报送要求

(一)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课题申报人须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下载申报书及论证活页模板,按照操作提示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申报人需先登录平台注册账号,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申报。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526日前将申报书及论证活页电子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申报书纸质件1份至科研处(图书馆315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前期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526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的前期科研成果填报。

联系人:赵若秀;联系方式88790793

 

附件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docx

附件2: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docx

附件3: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附件4: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附件5: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6: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附件7: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指南.docx

附件8: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doc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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