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渝教宣函〔2025〕1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半年集中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集中结题工作于2025年5月16日—6月16日开展。
(二)2023年以前(含2023年)立项的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均可参加本次结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
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以成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重点考核政治立场、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在满足项目成果研究内容与项目主题一致,发表、出版、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时标明项目编号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类别、立项类型、成果形式及项目合同书相关约定等进行综合评分(参考分值见附件2),评分达到结题条件要求方可申请结题,评分满足相应条件可免予鉴定。
(一)成果形式。项目成果形式可以是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形成的软件、数据库、专利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二)验收内容。项目责任人需按照合同书相关约定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明“XX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XX项目(项目编号)”字样。重大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80分以上,重点项目累计得分100分以上,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累计得分60分以上方可结题。需组织鉴定的项目,专家鉴定意见需明确指出项目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等,并对相应成果赋分,专家签名时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组织鉴定。重大项目鉴定由市教委组织实施,项目完成研究任务提交结题申请前,需组织成果鉴定会议,会议方案由科研处报送市教委审定后组织开展。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鉴定由科研处组织实施,以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进行,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半数以上由校外同行专家组成。
(四)免予鉴定。重大项目结题均需开展成果鉴定,重点项目成果累计得分130分以上,且50分以上成果不少于2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成果累计得分60分以上免予鉴定。
一、结题材料
满足以上结题验收条件者,项目负责人须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xm.jiaowei-cq.com)中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表》(以下简称“项目结题审核表”)(附件3)。
(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
(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四)《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或项目立项当年立项通知。
(五)需组织专家鉴定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5)。
(六)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以下简称“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6)。
(七)项目成果(学术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决策建议等扫描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可在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中下载相应模板。《项目结题审核表》和《项目变更申请表》应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版。
二、材料报送
(一)结题材料第1至6项按顺序将盖章扫描版材料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上传至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项目管理“结题报告和专家鉴定意见”栏。
(二)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上传至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项目管理“成果目录”栏上传电子文档。
(三)未录入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的项目,按顺序将全部结题材料打印成册,提交纸质件1份,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到科研处。材料原件请自行存档,材料审核后不再返还。
(四)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1. 结题材料不规范,材料不全者;
2. 未按照要求组织专家鉴定者;
3. 个人报送结题材料者。
三、其他要求
(一)科研处根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结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统一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鉴定。如发现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上报校学术委员会,按照《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重外科发〔2021〕5 号)进行处理。
(二)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集中结题工作,于6月16日16:00前统一提交纸质件《2025年度集中结题项目一览表》(附件7)一份及《结题审核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至科研处办公室(图书馆315室),同时《结题项目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cqifs.edu.cn,逾期和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受理。
(三)结题材料中的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6月16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本次结题成果填报。
联系人:赵若秀;联系方式:88790793。
附件1:2023年以前(含2023年)立项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名单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结题审核评估参考.docx
附件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5: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附件6: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doc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