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渝高学会发〔2025〕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的本质特征、内涵要求和目标路径,按照教育强国、教育强市行动要求,聚焦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助力重庆高校数字化转型,助推重庆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发展,为重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要求
(一)立足重庆实践,促进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教学范式创新,赋能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赋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赋能重庆高等教育管理水平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贴近重庆高校实际,着眼重庆高等教育数字化战略的体系化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与实际应用,突出创新性和实践性。
(三)明确目标任务,研究设计科学,研究路线清晰,研究举措具体,研究基础扎实,研究力量较强,研究成果可期。
(四)注重推广应用,选题应具有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价值,在高等教育教学实践领域具有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三、立项类别
(一)申报类别
1.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2. 课题申报者参考《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根据研究需求、自身优势、团队条件等选报课题类别。
(二)申报形式
由各二级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第一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
四、课题资助
(一)被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立为重点课题的,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按照5000元/项进行资助,提交开题报告后拨款50%,剩余的50%在结题后划拨。学校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二)被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立为一般课题的,学校按校级重点项目进行资助。
五、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选题范围,结合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及本单位、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确定课题题目。
(二)学会课题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工作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且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2名校内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截至2025年9月29日,凡学会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近5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课题,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和推广应用成果的不再申报。
(四)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立项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学会课题。对已推荐参加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评选,未获立项的课题,如研究内容没有实质性更新的课题,也不得重复申报学会课题。
(五)申报重点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8人;申报一般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6人。
六、研究时限
本次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性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原则上可延长1年)。
七、组织工作
(一)课题申报人按学会《课题指南》要求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同时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书”“申报课题名称+论证活页”命名,并在9月29日12:00前将上述电子材料(PDF格式)及《2025-2026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
(二)各二级单位须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课题申报人条件、申报课题的方向进行把关。
(三)为确保课题申报质量,学校将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进行推荐。
八、其他要求
(一)相关材料请登录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网站“通知文件”栏目中下载 (https://www.cqgjxh.com/down/shownews.php?lang=cn&id=1846)。
(二)前期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9月29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的前期科研成果填报。
联系人:赵若秀;联系电话:88790793。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5-2026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2.2025-2026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