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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一批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01-28  浏览:  作者: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一批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的通知》要求开展2026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123日—32日。

二、申报类别

科普活动类、科普作品(产品)类和科普能力提升类的一般项目。

三、资助方式

项目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资助,项目申请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能超出项目实际支出经费的50%

、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和《2026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有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普项目每年申报科普项目不得超过1项,科普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科普项目每年不超过2项。连续三年获得科普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暂停本年度科普项目申报。

三)“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等市区级重点科普活动外,不支持已经连续两个年度均以相似主题、内容或活动形式获得过立项资助的科普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成效统计时间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通过“渝快办—特色专栏—科创服务—智汇攻关”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zwykb.cq.gov.cn/?record=istrue)。申报指南、申报表模板及相关附件材料等内容请登录“智汇攻关—项目管理系统”中“通知公告”板块查阅并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附件3)。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32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件(word版)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2026年第一批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未完成或准备开展的项目不得申报。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人条件、申报项目的方向进行把关。

)前期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202632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的前期科研成果填报。

联系人:陈文婷 联系方式:18883713352

 

附件1: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pdf

附件2:2026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docx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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