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一批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第一批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6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月23日—3月2日。
二、申报类别
科普活动类、科普作品(产品)类和科普能力提升类的一般项目。
三、资助方式
项目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资助,项目申请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能超出项目实际支出经费的50%。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和《2026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有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普项目,每年申报科普项目不得超过1项,科普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科普项目每年不超过2项。连续三年获得科普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暂停本年度科普项目申报。
(三)除“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等市区级重点科普活动外,不支持已经连续两个年度均以相似主题、内容或活动形式获得过立项资助的科普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成效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通过“渝快办—特色专栏—科创服务—智汇攻关”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zwykb.cq.gov.cn/?record=istrue)。申报指南、申报表模板及相关附件材料等内容请登录“智汇攻关—项目管理系统”中“通知公告”板块查阅并下载。操作流程详见《重庆市科研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图解》(附件3)。
(二)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3月2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件(word版)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文件命名为“二级单位+2026年第一批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未完成或准备开展的项目不得申报。凡弄虚作假、多头或重复申报等科研诚信问题均纳入科研诚信管理。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请人条件、申报项目的方向进行把关。
(二)前期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2026年3月2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的前期科研成果填报。
联系人:陈文婷; 联系方式:18883713352
附件2:2026年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申报指南.docx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