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科研育人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更好地推进科研与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科研工作对人才培养的反哺作用和支撑功能,鼓励教师将最新研究成果融入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现开展科研育人典型案例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面向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我校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将自身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研究报告、艺术作品等)有效转化为教学资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或教学环节,助推人才培养并取得成效的优秀案例。具体报送数量要求如下:
(一)每个在建校级科研平台至少提交1个案例。
(二)每个市级和校级一流专业至少提交1个案例。
(三)无校级科研平台和一流专业的学院至少提交1个案例。
二、案例要求
(一)内容要求
案例应聚焦教师如何将自身的科学研究有机地、创新地融入本科教学的各个环节,重点体现转化路径、实施过程、创新做法及育人成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 科研成果应用于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方案;
2. 科研成果进入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参、工具书等)、自编教材或讲义等;
3. 基于科研成果开发的教学案例资源;
4. 基于科研成果开发的实践教学方案;
5. 依托科研平台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6. 基于科研项目或成果形成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7. 基于科研项目或成果形成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比赛项目;
8. 其他科研育人取得相关成效的案例。
(二)撰写要求
1. 案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任教师且以学校名义取得的科研、教改项目与成果。
2. 案例需与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需求一致,应基于真实教学实践,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结构完整,具有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够体现科研反哺教学的实践成效。案例应避免空泛表述,注重用数据支撑成效,可适当添加不超过5张高质量图片(如课堂互动场景、学生作品展示等)。具体内容请参照《科研育人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撰写。
3. 案例需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课件、学生成果(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教学资源(案例库、软件界面等)、学生评价、社会反响(用人单位评价、新闻报道等)等。
4. 案例应为不涉密、无产权纠纷的科研成果在课堂教学、教材、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的实际应用,且教学评价良好。案例负责人对案例真实性负责,并自觉接受学校监督与检查。
三、案例评选
各二级学院(部)要广泛动员,鼓励并指导教师认真撰写,积极报送。科研处在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议小组对通过初审的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案例,并颁发证书。后续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优秀案例进行优化、宣传、打造,辅导形成更高级别、更有影响力的成果。
四、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12:00前,将本单位案例汇总,连同《科研育人典型案例汇总表》(附件2)一起打包以“二级单位+科研育人典型案例”命名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其中,本单位的每份案例形成单独文件夹,文件夹以“平台或专业或学院的名称+科研育人案例”命名,每份文件夹包含《科研育人典型案例申报表》(PDF文档,以“二级单位+案例名称”命名)、支撑材料(PDF格式,每份PDF以“序号+具体内容”命名,并形成独立的“支撑材料”文件夹。
联系人:陈文婷、杨茜茜; 联系电话:88790793
附件: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2026年7月6日

